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全国统一招生专线 0532-84815241

海信联校工作规范-02书面检查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校管理 > 学生管理>>海信联校工作规范-02书面检查

海信联校工作规范—教务02

 

违规违纪书面检查规范

 2017.12)

书面检查是学生教育的重要手段!除特殊情形外,一般应公开进行。

学生发生违反校规校纪错误言行,教导处、班主任老师、其他任课老师以及校办、安全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前置措施是否已经取得较为理想的教育效果等情形,责令学生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书面检查不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必须规范、严谨。

 1、形式方面

须使用统一格式的稿纸、信纸,16K或A4大小,不允许使用参差不齐的手撕本子纸;

须使用蓝黑钢笔或中性签字笔,不允许使用圆珠笔、铅笔,不允许出现其它彩色字迹;

必须手写,不允许乱涂乱改,如修改须保持原字迹清晰可辨,且通篇不能有超过三处修改痕迹;

必须签署学生自己的班级、姓名,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书面检查主要内容、关键字词,不允许使用错字、别字。

2、内容方面

书面检查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是违规违纪行为说明。对违规违纪事件过程的说明应尽量详细,尤其是对自身违规违纪言行的描述要详细,不允许有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或者试图推卸责任的描述。

二是剖析违规违纪的根源。对所犯错误的性质要有明确判断,对所犯错误的自身危害性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要认识深刻,对所犯错误产生的根源要进行深入剖析。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教育一片。

三是改正决心和保证措施。全面配合老师处理,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改正错误的决心要坚定,改正错误的态度要诚恳,改正错误的保证监督措施要明确到位。再犯同类错误,应明确选择自我主动深度惩戒之措施!

 3、存档管理

全校公开检查的书面检查须提交校办存档,本次事件全部调查材料作为附件一并存档;同一事件提交几份书面检查时,按写检查时间的顺序排列同时存档。

毕业前批准撤销纪律处分、未记入电子学籍档案者,保存期限至该同学正式毕业。

毕业前未被撤销纪律处分、正式记入电子学籍档案者,永久保存。

 

 

 

 

COPYRIGHT © 2019 青岛海信智能信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451号,城阳区职教中心北校区 监督电话:0532-84815250 鲁ICP备19065638号-1
技术支持:
鼎海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