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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中心联校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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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联校值班制度

2017.3修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和校园秩序,适应我校教务岗位调整及学生管理工作需要,校委会重新修订《海信联校值班制度》。

一、总  

由驻校管理干部总揽全校值班现场协调和处置,由安全科对全校值班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新生报到和学生开学期间,实行“干部24小时值班、公休日干部教务双值班”制度。

警卫室值班实行全年24小时连续值班;寒假期间,实行干部巡班或值班。

二、住校干部总揽值班

学校设置住校管理岗位,特聘管理干部实行24小时住校管理,尤其夜间及公休日期间时刻保持在岗,全面负责校园日常管理,总揽全校值班的现场协调和处置工作,随时发现、纠正各类值班违规事项,指导、督促其它岗位值班老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特殊事项应立即介入处置,并根据校园管理需要适时发布现场工作指令。

各级值班老师必须服从驻校管理干部之现场协调或临时调整安排!

全校教职员工任何时段都必须听从驻校管理干部现场工作指令,不得有任何推诿和拖延!

如驻校管理干部必须离岗时,由教导处主任代行相关职责,其他值班干部辅助。

三、干部安全值班

1、值班人员

部门主任和副主任以上管理岗位老师,统一参加干部安全值班。

2、值班时间

实行白班、夜班轮流不间断值班,白班8:00至17:30,夜班17:30至次日8:00;

夜班晚休应不早于学生熄灯后30分钟,早上岗时间应不晚于起床铃前10分钟。

3、值班地点

非公休日8:00至16:00以各自办公室为值班点,其余时间及公休日以警卫室为值班点;

学生下课时及早、中、晚间应大密度巡视校园、教室、宿舍区及其它学生经常出没之场所。

4、重点事项

检查、督促早起床,组织早操、早卫生、早餐等工作,指导、检查学生会执勤和每日晨检工作;

监督、检查校园内一切场所的纪律执行情况,维持校园日常秩序和就餐秩序;

定时巡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宿舍区按时封闭、开放,封闭前应全面检查各宿舍是否漏人,水电是否关闭;

自习巡视,每节自习课、每间教室应至少入室停留巡视一次,查验、登记当堂出勤情况;

协助宿管老师查铺、点验人数,维护晚休秩序,查验教学区和办公区门、窗、用电安全;

对涉及安全性、禁止性违纪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提交值班反馈信息报告;

随时处理或协调校外事项,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或其它违规违纪事件;

认真做好《干部值班记录》,不漏项、不漏页、不涂改、清晰及时。

5、交 接 班

前、后当值干部应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记录清晰、日期连续;

未完结事项及重要事项应记录清晰并当面交接确认;

任何原因未能实现交接时,前班干部应继续当值并报告驻校管理干部协调。

6、调班代班

一般不允许调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或常务校长批准并自主安排调班事宜,报安全科备案;

出差、接待新生等公务原因必须调班时,应提早报安全科备案,由安全科统一安排调班。

四、教务值班

1、值班人员

教务岗位老师均须参加教务值班,由教导处统一排班并报安全科备案。

2、值班时间

教务值班实行学生公休日白天值班,时间8:00至17:30;教务夜间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地点

以警卫室为值班点,应经常性、大密度巡视校园、教室、宿舍区及其它学生经常出没之场所。

4、重点事项

监督、检查校园内一切场所的纪律执行情况,维持校园日常秩序;

定时巡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全面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区卫生清洁,包括宿舍区公共责任卫生和个人内务;

责任卫生和个人内务不合格同学,必须整改合格,否则不允许离校外出;

严格按学生离校流程安排学生外出,认真履行登记、交卡手续;

受限制同学不允许离校,单个同学不允许离校,下午15时后不再安排学生外出;

严格执行学生返校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和不符合饮食卫生安全类食品入校;

严禁校外人员擅自入校,必须入校时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 来校咨询或联系工作时,应立即与值班干部或相关老师联系,予以妥善安排交接;

★ 家长或亲属探视学生时,应立即联系学生来警卫室见面,避免进入教学楼;

★ 实习生或毕业生返校时,应立即与值班干部联系,妥善安排并避免进入教学楼;

★ 其他不明身份人员来校时,应立即通知值班干部或直接拒绝其入校请求;

★ 不明身份人员约见学生时,不允许入校!可先登记其身份,后安排学生隔大门交流;

经常巡视宿舍区及教室,随时制止处理违纪行为,并检查各处水电是否及时关闭;

下午16:30组织点名、查验学生人数,如有未返校同学,应立即联系、督促其限时返校;

对涉及安全性、禁止性违纪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提交值班反馈信息报告;

认真做好《教务值班记录》,不漏项、不漏页、不涂改、清晰及时;

未完结事项及重要事项应记录清晰并及时向值班干部或总值班干部报告。

5、调班代班

一般不允许调班,严禁空岗,严禁学生替班;

特殊情况须向教导主任请假,并自主安排调班事宜,报安全科备案。

五、其它重点事项

每项值班跨公休日或不上晚自习时,值班时间一般有相应调整;

学生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早卫生时间尤其应加大巡查密度,随时巡视;

尤其应密切关注学生叫外卖行为,除每周大扫除外不允许学生擅自到办公楼前小院;

除执勤或统一工作学生外,不允许学生在传达室和办公楼集聚;

任何时间段外出学生返校,都应密切关注违禁物品带入校内问题;

晚自习后及公休日,应重点关注教学区、其它寂静区域的过密交往行为;

交接班时,应将值班工作牌和值班日志等值班用品一并交接;

未完结事项,应尽量协助后续值班老师处理完毕,可能的安全隐患应清晰交代;

对涉及安全性、禁止性违纪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提交相应值班反馈信息报告;

遇有未规定事项,本着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原则,妥善慎重处理;

警卫室值班,由校办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着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六、本次修订自2017年4月份开始执行,各类值班均与相应岗位工作指标年度考核挂钩。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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