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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仪容风纪指导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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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中心联校

学生仪容风纪指导准则

 

仪容风纪是学生的仪表和风貌,是学生作风纪律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为严格规范全体在校同学的仪容风纪,特颁布《学生仪容风纪指导准则》,全体同学必须自觉予以遵守。

一、学生上正课期间、统一集体活动期间(体育活动除外)、两操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校服,保持仪容整洁;严禁奇装异服、衣冠不整。

二、男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胡须;女生一般应发不过肩。

男女生应保持头发“前不压眉、侧不摭耳”,不染彩发、不烫发、不留怪异发型。

三、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描眉;不戴耳环、耳坠、项链、戒指等金银首饰。

尤其女同学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成人型化妆。

四、不与异性同学嬉笑打闹、拉拉扯扯、乱开不适当的玩笑,尊重同学人格。

男女生不得成双成对进出校园,不得独处,不得校园牵手。

五、公共场合举止文明,不做不文雅的动作,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行为,不说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话。

六、由班主任老师亲自负责每时每刻检查督促,不符合要求者当即勒令整改。

校办按规定予以检查考核;对严重违反《准则》之行为,除批评教育并勒令整改外,必要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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